九华山风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:关于规范春节期间旅游市场秩序的提醒告诫函

景区各市场主体:

2026年春节将至,景区即将迎来旅游消费高峰,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,营造安全、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,保障景区旅游市场平稳有序运行,现就规范春节期间市场秩序,提醒告诫如下:

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强化价格自律,恪守商业道德,做到依法经营、诚信经营、公平竞争。

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各项规定,做到标价内容真实明确、货签对位、标识醒目。销售商品须如实标示品名、规格、价格、计价单位;提供服务须明确标示服务项目、服务内容、收费标准及计价方式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。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及时调整标价,不得以模糊计价、拆分收费等方式误导消费者。


遵循公平、合法、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,合理制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,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。不得相互串通、操纵市场价格;不得捏造、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;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捆绑销售、强制消费或附加不合理条件变相抬价。


坚持自愿、平等原则,持续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,健全售后服务和纠纷处理机制。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消费投诉举报,主动化解消费纠纷,不得推诿拖延、激化矛盾。发生重大、突发消费舆情或群体性纠纷,应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并向市场监管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。

各经营者要高度重视,对照本提醒告诫函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和规范整改。风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春节期间旅游市场巡查力度,对拒不整改、顶风违法、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,依法从严、从快查处并公开曝光。

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,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,请妥善保存相关凭证,及时拨打12315热线或向风景区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。

衷心祝愿景区各市场主体、广大人民群众春节快乐、平安顺遂、阖家幸福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