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磅!安徽省第七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正式启动,这些事项请注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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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,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,进一步加强我省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建设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》和《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》有关规定,省文化和旅游厅正式启动第七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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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周期



2026年3月至11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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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条件



本次申报项目须为2025年12月31日(含)前已列入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非遗项目,并符合以下标准:

符合定义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》和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。

价值明显: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具有历史、文学、艺术、科学价值。

导向正确: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对增强中华文化认同、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,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、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。

传承有力:在一定群体或地域内世代相传,具有较长的传承历史、清晰的传承脉络,至今仍以活态形式存在。

地区典型:具有安徽文化的代表性、典型性,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群众广泛认同,有明显影响力。

保护有效:制定有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,保护工作富有成效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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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荐数量



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统筹本行政区域(含省直管市、县)推荐申报工作,推荐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为本地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(不包括已列入省级和国家级名录的项目)总数的30%,最多不超过40%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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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报送



6月30日前各市文化和旅游局报送初审材料

7月31日前各市文化和旅游局报送正式申报材料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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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程序



由各市文化和旅游局按比例提出拟推荐名单并向社会公示,经市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省文化和旅游厅。

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材料初审、专家评审、会议研究、公示、合法性审查等流程完成评审认定后,报请省人民政府公布名录。



非遗保护传承和发展,离不开你我共同参与!

欢迎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申报!




来源: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